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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事务
【本科生奖学金】2025-2026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、上海市奖学金评审细则通知
日期:2026-09-21   阅读:1221

各位同学:

   2025-2026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、上海市奖学金评审工作已开始,评审通知如下:

一、奖励标准与评选条件

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年10000元,上海市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,具体名额分配参见附件。本科生国家奖学金、上海市奖学金参与评选者应为具有上海交通大学学籍的中国学生,二年级以上(含二年级)的全日制本科生具备评选资格。

具体评选条件为:

1、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
2、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

3、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
4、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,社会实践、创新能力、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;

5、同一自然年(2026.1.1-2026.12.31)内,未获评除唐仲英德育奖学金、陆定一奖学金、ABC奖学金、学业进步奖学金以外的其他奖学金(包括续评);

6、学积分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原则上都必须位于专业前10%。


二、评选流程

1、学院根据各年级本科生学生人数将名额直接分配到各个年级,根据分配到本年级的总名额进一步分配名额到各个专业;若某年级某专业符合评审条件的人数不足,则将名额分配至同年级其他专业。

2、按2025-2026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确定各专业获奖名单,并保证2025-2026学年全部课程学积分排名和学年综合测评排名均位于专业前10%。

3、根据学校奖学金评审条例,转专业同学在原专业参评,综测排名及学积分排名均使用转专业前的排名(统一以2026年9月20日导出学积分为准)。

4、由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后在学院网站公示1个工作日,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处。


三、重要提醒

1、同一学年(2025-2026学年)内,国家奖学金、上海市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三者严格不兼得;

2、同一自然年(2026.1.1-2026.12.31)内,国家奖学金、上海市奖学金与除唐仲英德育奖学金、陆定一奖学金、ABC奖学金、学业进步奖学金外其他奖学金(包括续评)均不可兼得;

3、获奖学生可自愿放弃获奖名额;

4、获奖学生获评后必须按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材料提交(请关注交大邮箱),否则取消其获奖资格;

5、学积分包括所有修读课程,通识课、任选课、辅修专业课程挂科均不得参评。


评选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,请反馈至邮箱:sicxsb@sjtu.edu.cn


附件:2025-2026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、上海市奖学金名额分配.xlsx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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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年9月22日